您好,欢迎来到 专业刑事律师 !

免费咨询电话:

137-5158-6363
135-3733-6363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最新动态

浅谈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求助才对?

2019-08-15 16:59:48

 有时候,我们可以从新闻中知道,或者是现实生活中,也还是有比较多的,就是遭遇过家庭暴力,一些人们为了面子,就不会找人帮忙,但是这样是不对的,我们可以找人求助的,那么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求助才对?下面让惠州律师的小编来为我们说说。

    (一)社会救助
   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、调解。
    (二)民事救济
   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,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,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。
    (三)刑事惩罚
    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,如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、强奸罪等,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。对于受害者的报案,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,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。
    (四)行政处罚
   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;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。
   《婚姻法》第43条第2款规定,“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;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”。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。
   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提出请求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43条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规定,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,公安机关才能受理,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,公安机关不予处置。
    如果您还想多了解一些关于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求助才对的资讯,可以点击惠州律师的网站页面进行浏览!